【问题解析】
劳动者无过错的,用人单位终止用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
终止劳动合同,以下情形不用支付
赔偿金:
一、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
退休年龄的,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四、公司终止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的。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
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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