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已经过
追诉时效不可以
刑事拘留。
2、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已过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会再追究
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作出不
起诉、
中止审理或宣告无罪的决定或裁定。
3、刑事拘留仅适用于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
刑事犯罪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
【法律依据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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