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个月。
用人单位为未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能
辞职立刻走人的,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
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
赔偿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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