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
个人财产。结婚不改变房子的
产权属性。
2、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
还贷了(只要是婚后用自己的收入还的,都算作共同还贷,因为收入是
共同财产),那这个问题现在是有争议的。要综合看首付的比例、产权证取得时间来看,还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认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认定为共同财产,对方就享有一半的产权,只需要把婚前首付以及婚前还贷的一半退还给就行了。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那需要付给对方婚后还贷的一半。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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