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属于
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实体
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纠纷。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
利害关系人。
狭义民事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民事当事人则包括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
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
【法律依据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
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
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
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
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义务。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