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
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
刑事诉讼中的一种
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适用以《
刑事诉讼法》和《
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
2.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3.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
侦查机关报
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
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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