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两个子女的
离婚协议的撰写方式如下:
(1)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
身份证号码;
(2)写明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写明夫妻双方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其中,子女抚养事宜包括:
1.两个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
2.不直接抚养方支付
抚养费(包括
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的数额,时间,方式;
3.探望权的行使方式;
4.
变更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的条件。
(4)最后双方签字,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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