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补助。
主要有以下五个:
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
个人所得税。创业
担保贷款和贴息;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法律依据内容】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四条
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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