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债权转移后,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会一并转让,但专属于
债权人的除外,而
抵押权不是专属于债权人的,所以债权转移后,抵押权一并转移,抵押权有效。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
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
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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