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检察院不
起诉决定期限原则上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经过批准延长半个月。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
审查起诉,发现
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
酌定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
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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