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实施
家庭暴力不构成
犯罪的情况下,对实施家庭暴力者,可以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内容】
《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
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
警告:
(一)虐待
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
扶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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