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结婚后三年
离婚的不需要退还
彩礼。退还彩礼的情形只有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所以只要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且归还彩礼不会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就不需要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两年离婚彩礼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就需退还: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前两种情形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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