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般是三年。
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如果权利从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则人
民法院也不再保护,即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然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予。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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