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邻里
纠纷的房子可以
拆迁,其实有纠纷的房屋和拆迁并不冲突,因为拆迁与
债权债务是两个不同的
法律关系,只要拆迁的程序是合法的,而且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明确的,那么只要拆迁方能把拆迁款发放到位,而房屋所属人签订了
拆迁协议,那么房屋是否存在纠纷并不影响拆迁的进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房屋本身就是有纠纷问题,因此一般在确定了需要被拆迁,那么实务中的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那么拆迁部门应配合相关的工作,并在债权范围内冻结补偿款,等
债务双方协商出合理的方案,再来对这个补偿款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内容】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
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
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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