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五种方式,即
保证、
抵押、
质押、留置、
定金。
保证指保
证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
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存在抵押品时,银行
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因此
借款人的借款利率相对较低。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留置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信贷担保的种类形式
担保合同包括
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定金合同。行使
留置权无须
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
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