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算
共同债务。
由于该
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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