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遗嘱继承人不可以做
见证人。因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
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可为
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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