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
根据《
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
股权转让退股才有
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
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
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
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法律依据内容】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
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
出资额的记载。对
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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