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
购房意愿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施行
集资建房的单位)讯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认可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
2、
借款人准备以下材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能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3、到
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署
借款合同并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停止贷款检查。
4、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抵押注销。
5、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一切贷款材料停止较后审核后,通知承办
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