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权纠纷提
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
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
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
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
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
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
诉讼时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