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可以。恋爱中的
经济纠纷可以
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一般应当返还,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双方约定为个人使用的;
双方约定由一方个人使用的,但赠与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除外;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恋爱期间的财产
纠纷处理方式:
有约定的: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双方约定
共同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
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尊重
当事人意愿。这是尊重公民
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
二是对于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第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
受贿、
盗窃等
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分割时应先分出属于双方各自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共同财产。
没有约定的:
双方无约定时,按一般
共有财产处理,有子女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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