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犯罪分子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的,法院对其
判刑适用的标准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判刑规则:
1、构成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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