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合伙人的股份比例可以变更。股份通常按照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适时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对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减合伙人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书面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法律依据内容】
《
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
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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