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当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有
一审、
二审,审理方式普通程序和
简易程序等,每个程序和方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不一样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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