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
社保,是属于
劳动争议的范畴,员工可以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
劳动监察部门、社保
行政部门、社保征收部门等举报,或是
申请劳动仲裁。在进行维权时,首先要对未缴纳
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是否在时效期间内,过了时效性该怎么办等问题。
【法律依据内容】
《社会保法
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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