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
侦查机关责令
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
强制措施。它通常对
犯罪较轻,不需要
拘留、
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审之后会不会被判
实刑,需要由法院根据
刑事被告人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其自身的社会危险性大小、案件具体情形以及其他法定情节等进行综合裁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发现被告人属于《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将对其宣告无罪或者免于
刑事处罚;
2、如果认为其符合
缓刑的条件,就会对其进行宣告
缓刑;反之,可能会对其进行判处实刑。
因此,取保候审只是在
刑事诉讼期间为保障
诉讼顺利进行而规定的
刑事强制措施,其与法院到底判处实刑还是缓刑等并无直接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