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被
逮捕了就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对于
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是将嫌疑人、被告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关押在看守所。
【法律依据内容】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
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
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
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
(四)可能对
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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