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您可以向
债权人进行书面协议,告知其丈夫的借款属于
个人债务,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2、可以与您丈夫,就夫妻共同债务及
夫妻共同财产予以约定,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相关权益补充:
1、您丈夫与对方签订的
借款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现在,您丈夫没有按合同履约及时还款,显然属于
违约行为;
3、因为您丈夫
逾期不还款,不排除对方会
起诉的可能性。
4、如果对方起诉,您丈夫应该在收到
传票后依法应诉,对债权金额和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并行使法定的
抗辩权(举证证明你的抗辩理由,比如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债务或者其他事实情况),并可能有机会与债权人达成
还款协议或者对你的债务、利息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果您丈夫不出庭的话,法院可以对你丈夫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确认债权后,若没有在法定期间内偿还债务,您丈夫的信息将进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会影响您日后的生活、工作。
四、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
证据材料:
结婚证、协议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