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
购房合同银行收到
购房者
递交的
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
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
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
代理商签订《
商品房预售、
销售合同》。
2、签订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
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
权利义务。
3、办理
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
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
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4、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
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
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