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
民法典》规定请求
撤销婚姻时效是一年,从被
胁迫之日其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
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
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
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
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