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
意向金”是房屋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的第三方)之间确定购买意向,
保证双方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应的
保证金。
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而认购意向书对合同中的内容又没有明确约定,则这笔意向金就属于
卖房方的
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意向金有了相关约定,则
买房人若
退房就需要承担相关
违约责任,意向金就不能退了。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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