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欠钱不还没有
欠条的,
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
欠款事实的
证据起诉追讨债务。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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