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写老婆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用一方
个人财产购卖或者一方父母
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
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
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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