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调解离婚放弃
孩子抚养权后可以再
起诉。
双方
离婚后,如果是一方
抚养子女的,那另一方要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且由双方协议负担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期限。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作出协议或判决后,不会阻碍子女向父母中的任一方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
定金额的要求。对方不愿意支付
抚养费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
诉讼。
抚养权纠纷的
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
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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