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公司“劝退”职工,实则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逃避责任的一种形式。
劳动者遇到劝退情况时,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单位的劝退而单位非要
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
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同意与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
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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