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撤诉是否算一次
起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
起诉离婚的,算一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六个月后起诉的,不算一次起诉,法院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
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
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
判决
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可以看出,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均算作一起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后起诉的,第二次起诉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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