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如果该
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
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
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则汽车也会被认定为一方的
个人财产。汽车如果是在双方婚姻期间购买的,且仅用于一方或双方生活使用,双方也不存在婚前或
婚后财产约定,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