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
非法同居之后,生育
非婚生子女,后无法共同生活而分手,不能认定男方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奸妇女,不构成
强奸罪,就不涉及侵犯女性
身体权利的相关
赔偿。
此种情形下,女方要求男方给付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
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3、关于
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由人
民法院按照子女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价双方的:稳定住所、稳定工作、
直系亲属是否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等条件,以及双方之中的另一方是否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恶习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作出
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