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可以为怀孕
女职工善意地调岗,但不可以降薪。用人单位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可以与其协商,为其调整岗位,但不能强行调岗,或者降薪。
【法律依据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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