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
法院起诉离婚。对于
离婚案件的审理,人
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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