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共益性原则求同存异。
2、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一般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
股权3、如果股东争议比较大,一般是
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和,协商未果,导致公司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解散公司可能是最后的选择。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
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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