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变更
发明专利著录项目的最快时间是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录事项变更费、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当事人预期不缴纳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
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