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除国有企业外,企业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只有涉嫌
挪用资金罪,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把钱
借给企业如果是征得企业领导或股东会的同意,那就不是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