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
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
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股东
出资不实,股东
抽逃资金等其他情况,那么其就要对
公司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来最大限度的保护
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
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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