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
债务,一般认为是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
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
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
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
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夫妻共有财产也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
债权人,可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配偶名下的
共有财产。在执行实践中,可作为法院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采取
强制措施的依据之一,法院可以根据实体法的规定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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