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人如需申领救济
工资以维护自身权益,无须预先
申请劳动仲裁,而可径直向人
民法院
递交支付令请求。
若用人单位
拖欠员工薪资,即便已由地方劳动
行政部门下令追缴但仍然
逾期未支付完成,则应按照应付工资应得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标准,
赔偿受损失的员工。
对于公司拖欠员工薪资之现象,地方劳动局将采取如下惩处措施:
勒令相关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全数付清所拖欠的工资;
倘若公司支付的
工资低于所在地域的法定
最低工资标准,则勒令其补足该差额部分;
若公司仍然逾期未能支付到位,则责令其向受害员工追加
赔偿金。
同时,原定欠发的工资亦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员工。
若企业在
雇佣关系中未能按时给予员工薪水,
农民工首先应该与其雇主进行协商沟通,如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通过以下合法方式解决争端:
第一,向当地劳动
保证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其次,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需特别强调的是,必须在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
最后,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细分来说,这一步骤又包括三个具体情况:
一是针对
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出来后若任一方面对判定结果表示不满,均可向法院提
起诉讼;
二是在劳动仲裁之后,双方均服判息诉,但若用人单位
拒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农民工可依法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针对劳务
欠款类别的争议,
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