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获得他人
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依旧可以进行
诉讼操作。
对于
民事纠纷而言,其诉讼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提供被告的完整身份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名字、性别、居住地等,因此即便暂无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也无需过于担心无法启动
诉讼程序。
待法院
立案之后,您可以自由选择申请法院协助查询或是委托律师代为调查身份证号码。
具体来说:
一、启动诉讼程序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原告需是与该事件存在直接利益关联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需要确定明确的被告对象;
3、针对该特定事件提出明确的
诉讼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4、所涉及事件符合人
民法院对于
民事诉讼范畴的认可范围,并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
管辖权限范围之内。
二、法院
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前往当地人民法院
递交诉讼申请,并说明相关情况;
2、经过立案大厅的严格审查,若符合
立案条件,则会批准立案,同时,立案庭会给出具备法律效应的立案通知书,凭借此通知书,便可缴纳
诉讼费用,至此,法院正式接收了您的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在收到案件以后,将会将
案件移交给民事庭来处理,由民事庭对案件展开审理;
4、民事庭在接手案件以后,会向互为
当事人的双方发送
传票,以此告知他们开庭的时间;
5、当事人按期到达法庭后,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6、最终,根据法院的全面审理结果,将会对此案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