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有关部门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并且得到批准之后,相关人员将立即被释放。
对于那些应当实施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他们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给自己的孩子喂奶的女性,或者其
犯罪行为相对轻微,那么这些情况都可以作为豁免理由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我国司法系统,包括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下列条件者中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制度:
他们可能会被判决施行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他们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者更重的惩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引起社会上面的重大危险性;
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给自己的孩子喂奶的妇女,同样也并不存在
社会危害性;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因为已经被
羁押了很长时间而导致调查仍未结束,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来进行处理。
取保候审的具体事宜将会由公安机关负责施行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