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以下是我们关于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的详细介绍:
首先,当您或我们的人
民法院有相关需求,希望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我们可以根据患者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来启动这一流程。
其次,在确定需要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后,我们会通过协商或是人民法院的
委派来选择鉴定机构,随后人民法院将统一委托该鉴定机构进行
司法鉴定工作。
接下来,待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之后,他们将会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一系列严格的审查。
只有那些符合其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事项用途和要求合法,且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他们才会予以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在明确受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指令后,会以
书面形式向鉴定申请人通报有关
鉴定费用交纳等事项。
通常情况下,鉴定费会由申请方先行预付。
在鉴定委托收到之后,司法鉴定机构有责任指定具备本次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司法鉴定人来进行鉴定。
然而,在鉴定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对全部检材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必要时还会邀请双方
当事人参与
听证会。
关于鉴定期限,我们的司法鉴定机构承诺在接到启动鉴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定能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工作。
最后,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我们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会向委托人提供一份专业的司法鉴定文书。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
医疗事故,是指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