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爱车遭遇碰撞而对方立即驾车离去,这便构成了
肇事逃逸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方必须对事故负起全部的责任。
在这种状况下,您只须记录下车牌号码,并立刻向警方
报案,借助法警的力量搜寻到
逃逸者,从而进行后续处理。
即便您无法清晰地记得车牌号,也请放心拨打
报警电话,我们的警方会运用先进的
刑事技术手段来确定
责任人的身份。
对于“肇事逃逸”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明确知晓
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我认知中无任何事故责任,仅因为这样的原因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此外,还有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驾或
无证驾驶等
违法行径,报警后并不遵守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而是选择离开事故现场后再折返回来;
再者,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未按规程报案却无故远离医院;
还有,在调查过程中,交通事故当事人故意逃避,拒绝接受警方盘查;
另一种逃脱的情况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的同时,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
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应该了解这件事情;
最后便是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或未经协商支付
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时,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明确的
个人信息,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采用强制手段离开现场。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